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  咨询留言

服务热线:021-52985193

联系我们

电话:021-52985193
传真:021-52985193-1202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22楼2270室

热点新闻

为什么假新闻扩散要比真新闻快:越蠢的消息转发越多
发布时间:2018-03-16 作者:晨风  来源:新浪科技

一项最新研究显示,你,我,人类才是各类社交网络中虚假信息扩散流传的主要推手,并且人们非常擅长干这种事情——科学家们的研究结果发现,在国外版本的“微博”,也就是“推特”网站上,虚假消息传送到1500个用户所花费的时间要比真相传递的速度快6倍!

美国艾奥瓦州立大学的社会学家肖恩·多瑞斯(Shawn Dorius)指出,自动程序技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属于新鲜事物,它们如何工作,原理是什么,它们究竟能产生多大影响都是不甚清楚的。我们一般会认为这些自动程序会扭曲事实,使公众获得错误或有误导性的信息。但这项最新的研究却显示,对于自动程序来说,消息本身根本就不存在真假之分,它们基本上会以同等力度推送真相信息或者所谓的“假新闻”,并不存在明显的,专门选择性扩散假新闻的现象。

▲大数据分析显示,在推特网站上,含有虚假消息的“假新闻”(图中橘色),传播的速度和范围要远比真实消息(绿色)要大得多,快得多

科学家们开展这项研究的主要驱动力是2013年的波士顿马拉松爆炸事件。这项研究的第一作者,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数据科学家索罗什·沃索吉(Soroush Vosoughi)表示,在这一事件发生后,他发现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大量的假消息。比如其中有一条消息说,一位失踪的波士顿大圩的学生被警方列为了嫌疑人。但事后警方发现这名学生与事件根本毫无关联,他失踪是因为自杀了,但是原因与波士顿爆炸事件没有关联。

这让沃索吉逐渐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这些社交媒体上的谣言并非只是供人取乐,而是会真实地对当事人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伤害。当时还是一位博士生的他马上决定调转研究方向,集中精力研究不实信息在社交媒体中的扩散现象。

他和他的同事们抓取了推特上,从该网站上线的2006年至今,长达12年间的数据。随后,他们尝试从中提取出那些被专门的辟谣网站曝光过的谣言有关的帖子。结果,这样一提取,他们发现在12年间有12.6万条假新闻在社交网站上流传,并且被300万人转发分享了450万次。

作为对比,他们随后又使用这种方法追踪了那些被确认为真实新闻的传播情况。结果却很沮丧的发现,当真实消息送达1千个读者时,那些最恶劣的假新闻,例如文章开头提到的关于弗洛伊徳·梅怀特的这类谣言却早已送达超过1万名读者。不管是什么领域,什么话题,假新闻总是传播地比真实新闻更快,更广,但在政治类新闻中情况尤其严重。

▲假新闻的肆虐,背后的推手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大数据分析显示,人们更倾向于扩散虚假的消息

首先,研究人员认为这背后可能是机器自动算法的问题,于是他们就利用复杂的机器检测技术来剔除由于机器自动算法产生的推送。但这样做之后,结果并未发生变化:假新闻仍然几乎以同样的速度扩散出去。这也就意味着,假新闻的这种扩展,其实背后是人的作用。

好了,既然是人在背后起到扩散假消息的作用,那么科学家们就猜想,那些传播假消息的人一定拥有比较多的粉丝,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实现假消息的扩散。但结果发现,并非如此,这些人的粉丝很少。

于是科研人员决定对这些消息内容本身进行分析。他们很快注意到问题所在:假消息一般会含有更多的“新内容”,也就是那些普通的推特用户平常不太看得到的内容;而相比之下,真实消息看上去就不那么“令人眼前一亮”。另外,假消息由于遣词造句方面的问题,容易引起人们更加强烈的情绪反应,比如非常大的惊讶,或者厌恶。这种新鲜感和情绪反应一般会促使人们更加倾向于转发这些消息。一家谣言查证网站Snopes的记者阿列克斯·卡斯普拉克(Alex Kasprak)表示:“如果有什么消息听上去简直蠢到令人震惊,你会觉得这些消息应该不会有什么人转发的。你错了。这是扩散的最快的消息类型。”

美国东北大学的计算社会学家大卫·拉泽尔(David Lazer)表示,这项研究向我们展示了假新闻的巨大危害性。不仅是由于它强大的传播力,还有我们喜欢传播这类不实消息的倾向。

怎么办?简单来说,拉泽尔认为脸书,谷歌和推特等网站需要采取更多行动来遏制不实信息的快速流动。但从长远来看,我们还需要对此进行更多的科学研究,因为如果我们不清楚假新闻的来源以及它们扩散流动的模式,那么我们又如何可能去战胜它呢?

电话:021-52985193   传真:021-52985193-1202   邮箱:service@kzit.com.cn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22楼2270室
版权所有 © 上海恪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沪ICP备13036977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403号